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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牛”侵权“微信红包”、“微信表情”,一审被判不正当竞争
原标题:“微信红包”和“微信表情”在“吹牛”软件里也有?北京互联网法院:构成不正当竞争,侵权! 7月19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北京互联网法院分别对“微信红包”和“微信表情”两案进行一审宣判,认定“吹牛”侵权,判决赔偿腾讯公司共计90万元。 因认为“吹牛”软件使用了与微信相似的红包界面和聊天表情,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简称腾讯科技公司)和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简称腾讯计算机公司)将“吹牛
发布时间:2019.07.22 -
腾讯被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再审民事裁定书
的规定。其主要理由为: (一)二审法院审理程序错误。1.腾讯计算机公司已经丧失法律人格,不具有参加诉讼的资格,应依法对其进行清算或由政府部门接管。2.腾讯计算机公司和腾讯科技公司违法经营增值电信业务,违反有关外商投资的多项规定,其经营微信行为是违法经营行为,应依法予以取缔或由政府部门接管。3.腾讯计算机公司和腾讯科技公司的微信表情开放平台是网络出版行为,其经营微信表情开放平台的行为是违法行为。4.
发布时间:2018.12.17 -
徐树青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申请再审民事裁定书
公司和腾讯科技公司的微信表情开放平台是网络出版行为,其经营微信表情开放平台的行为是违法行为。4.一、二审法院放纵腾讯计算机公司和腾讯科技公司提供虚假证据,代理人身份虚假,其审判过程明显违法。徐书青在原审中提供了姜哲在腾讯科技公司购买社保的证据以证明姜哲不是腾讯计算机公司的员工,进而证明腾讯计算机公司向法庭提交了虚假证据。徐书青同时申请对腾讯计算机公司与姜哲的劳动合同进行鉴定,以证明腾讯计算机公司
发布时间:2019.05.16 -
“微信表情”著作权纠纷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公证费544元,以上两项合计10544元。事实和理由:2016年8月29日,腾讯科技公司创作完成“微信表情系列1.0”美术作品,其中包括涉案6个微信表情美术作品(简称涉案微信表情,见附件1),并于2018年7月20日进行作品登记。2011年1月10日,腾讯科技公司授权腾讯计算机公司运营“微信”软件及其各升级版本,并授权其专有使用相应美术作品。涉案微信表情均使用于“微信”应用软件中。“微信”应用软件
发布时间:2019.07.29 -
微信表情的著作权问题剖析——以“吹牛案”为逻辑起点
尹锋林 中国科学院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教授 赵旖鑫 中国科学院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硕士研究生 作为表达自我情感与实现有趣沟通的重要工具,微信表情的使用能够有效弥补文字性表达的不足,在即时通讯中发挥着愈发不可替代的作用。为迎合用户的聊天需求,软件运营方与一众独立设计师纷纷加入创作微信表情的浪潮,目前,微信表情的数量呈现井喷式增长趋势。然而,由于微信表情的内涵丰富、创作形式多样、创作主体多元、主要依靠
发布时间:2020.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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