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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首例“寄生营销”判决生效
国内首例“寄生营销”判决生效 《笔仙3》成功维权获赔50万元 近日,历时3年的“真假笔仙”之争画上句号: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宣判《笔仙3》片方胜诉,判决《笔仙惊魂3》片方因“不正当竞争”,赔款50万元并在媒体上公开道歉。这也是中国电影史上首个因不正当竞争方式“寄生营销”而被判决的案例。业界认为,此案例的判决对电影市场和从业人员的规范,起到了积极引导作用。 《笔仙》是韩国导演安兵基进军中国的首部
发布时间:2014.07.18 -
江苏市监局公布 | 第二批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典型案例
2021年,江苏省市场监管部门认真开展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集中整治工作。截至去年12月底,全省共立案违背社会良好风尚、有损国家尊严和利益等各类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案件103件,结案84件,罚没款500余万元。现将第二批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1、江阴嘉宏雅居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利用“陈独秀”形象开展商业营销宣传案 案情简介:当事人的营销负责人与某广告策划公司商讨后,设计制作了含有
发布时间:2022.01.21 -
影视音乐如何唱好“生意歌”?
17首歌曲,该数字专辑在腾讯音乐旗下QQ、酷狗、酷我等三大音乐平台的累计销售额逾1800万元,创下了国产影视音乐专辑畅销新纪录。 影视原声音乐并不是新鲜事物,但其概念范畴在近年来逐步扩大,除了片头曲、片尾曲、插曲,还包括作品预热的推广曲、演化而来的概念单曲和人物曲等。在我国影视市场方面,越来越多的片方会专门为剧集本身打造一张由数首歌曲组成的音乐专辑,配合剧集播出节奏来营销造势。但能像《陈情令》国风
发布时间:2019.08.28 -
用“AR商标”玩转品牌营销
身份象征,越早布局就越能占据更广阔的市场。 如此一来,企业进行品牌营销不再仅靠一张嘴、一本冗杂的宣传手册、一段声音或视频,而是把权威性的智库、官方网站、购买渠道等方式整合,与“AR商标”一起“嗨”。立体化、多元化的“AR商标”,打通了线上和线下各个链接入口,开创了品牌营销新时代。
发布时间:2018.11.29 -
品牌跨界营销,何以持续“发热”?
日前,知名茶饮品牌“奈雪の茶”在北京、深圳开设的奈雪酒屋-Bla Bla Bar吸引了许多年轻人前来围观体验。新的居酒屋采用粉色系装潢,与茶饮门店一样瞄准女性用户群体,除了啤酒、红酒等酒品,还推出了“颜值”较高的调制鸡尾酒系列和无酒精饮料。近年来,饮料品牌的跨界创新似乎成为了一股潮流。不仅“网红”品牌“喜茶”在一些门店推出了咖啡、酸奶等产品,就连专注咖啡品牌营销的“星巴克”也在上海开设了中国首家
发布时间:2019.06.26 -
“奇葩说”商标纠纷开庭
(《奇葩说》海报)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双方围绕雪领公司在网站栏目名称、微信公众号名称、节目名称中使用“营销奇葩说”字样是否构成商标意义上的使用行为,以及被控侵权的标识与涉案商标是否构成近似商标、原告商标核定服务与被控侵权服务内容是否属于相同或者类似服务、是否造成混淆展开了辩论。 原 告 庭审中,爱奇艺公司撤回了判定不正当竞争的起诉请求,并称2016年4月9日,奇艺公司
发布时间:2018.10.12 -
跑出娱乐产业发展加速度
影集团董事长任仲伦对知识产权保护促进中美电影产业交流合作的作用感触颇深。从业十几年来,他见证了中国电影从跟跑迈向如今的高速发展。在他看来,中国电影企业要由大变强,不能满足于版权的创造与保护,更要通过版权及衍生品的开发和布局形成产业链,深挖版权价值,形成更多更大的盈利增长点。 “互联网时代,中国电影产业实现了网络版权营销中的弯道超车。”吴曼芳表示,中国的互联网公司深度介入电影市场,对电影产业的格局和产业链
发布时间:2018.07.04 -
《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人民银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网信办 银保监会 证监会 外汇局 知识产权局关于《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规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活动,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中国人民银行会同相关部门起草了《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成方街32号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
发布时间:2022.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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