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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TC诉高通垄断案:一审宣判,影响几何?
5月22日,美国联邦地区法院法官露西(Lucy H.Koh)针对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诉美国高通公司垄断纠纷案作出了有利于FTC的判决,判决高通公司败诉,并对高通公司提出多项要求,包括不得以芯片供应为威胁与客户进行专利许可协议谈判;以公平、合理、无歧视(FRAND)原则向调制解调器芯片供应商提供标准必要专利(SEP)许可;不得签署芯片独家供应协议;接受7年监管等。 该案宣判后,高通公司
发布时间:2019.06.12 -
最高院对《知识产权判决执行工作实施计划 (征求意见稿)》《知识产权判决执行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3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知识产权判决执行工作实施计划(征求意见稿)》《知识产权判决执行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创新发展,确保知识产权案件生效裁判得到依法高效规范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我院起草了《知识产权判决执行工作实施计划(征求意见稿)》《知识产权判决执行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
发布时间:2020.03.17 -
知识产权司法审判的新探索——评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诉北京飞米科技有限公司等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
【案号】 (2020)粤03民初1668号 【裁判要旨】 在专利侵权事实已经清楚而侵权损害赔偿事实需要继续审理进一步查明的情形下,法院可以依职权主动作出停止侵权的先行判决,将专利侵权认定和侵权损害赔偿两部分分开进行审判。在一审先行判决尚未生效而不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情形下,法院可以依当事人的申请,将判令停止侵害的先行判决与临时禁令制度并存适用,发挥临时禁令可以立即申请强制执行的震慑效果,最大程度
发布时间:2021.01.13 -
常州开古茶叶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小罐茶公司一审行政判决
。 本案中,第三人提交了大量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可以证据在诉讼商标申请人之前就获得了一定的知名度。商标申请后,诉争商标一直持续大量使用,截止开庭日之前,诉争商标已经具有了极高的知名度,具有获得显著性。本案在认定获得显著性时,将诉争商标申请日之后的知名度证据一并考量,具有节约司法资源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行政判决书 (2020)京73行初18054号 当事人 原告
发布时间:2021.09.26 -
知识产权判决的跨国承认与执行
作者:赵千喜 武汉知识产权审判庭 一、《外国民商事判决承认与执行公约》的谈判背景 在经济全球化浪潮席卷世界的背景之下,商品、资金、技术和人员的跨国流动日趋频繁,具有国际因素的民商事纠纷也不断增多。为推动在国际范围内建立一个有效的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体系,海牙国际私法会议(Hague Conference on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自1992年即开始磋商“判决项目
发布时间:2018.03.21 -
大疆云台相机专利“先行判决+临时禁令”案
大疆云台相机专利“先行判决+临时禁令”案 一审案号:(2020)粤03民初1668号 裁判要旨 在专利侵权事实已经清楚而侵权损害赔偿事实需要进一步审理查明的情形下,法院可以依职权主动作出停止侵权的先行判决,同时依当事人的申请颁发临时禁令,适用“先行判决+临时禁令”的专利裁判方式。 案情摘要 原告: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大疆公司) 被告:北京飞米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飞米公司)、九天纵横科技
发布时间:2022.01.05 -
以先例判决指导审判工作制度的创新实践
(作者:蒋惠岭、杨奕 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 为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加强和规范司法解释和案例指导,统一法律适用标准”的要求,去年以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借助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例指导研究(北京)基地,在北京推行以先例判决指导审判工作的制度,从而将北京知识产权审判中的案例指导工作带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缘起与平台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先例判决指导制度的建立,得到了
发布时间:2016.04.07 -
“没名儿生煎” 没有可执行财产?查封商标!
等行为,经海淀法院院长焦慧强审批,决定对其法定代表人栾敏达采取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因其行为已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海淀法院将在汇总相关证据材料后,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由于现场多次联络后,缘和飞公司负责财务的股东南鹏仍下落不明。经询问申请人意见后,孟凯锋通过直播镜头向全社会发布执行悬赏公告,提供该公司财产线索或南鹏下落者,将给予所得执行款2%的奖励。 现场观摩监督执行,全国人大代表点赞 现场
发布时间:2018.07.27 -
中国法院承认和执行美国法院知识产权类判决之可能性分析
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是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重要内容。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中国法院主要是通过双边司法协助条约或是基于互惠原则决定是否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由于知识产权案件具有一定的公共政策属性,外国法院知识产权类判决较之其他民商事判决更难被承认与执行。 2019年7月,海牙国际私法会议第22届外交大会在荷兰海牙举行闭幕仪式,中国驻荷兰大使代表正式签署《承认与执行外国民商事判决公约》,目前尚未
发布时间:2020.06.01 -
海牙会议谈判通过《承认与执行外国民商事判决公约》
6月18日至7月2日,海牙国际私法会议(“海牙会议”)在荷兰海牙举行第二十二届外交大会,谈判通过了《承认与执行外国民商事判决公约》(“公约”)。来自70多个国家、欧盟和10多个国际组织共400余名代表参加。 公约是首个全面确立民商事判决国际流通统一规则的国际文书,系统规定了承认和执行外国民商事判决的范围和条件等,对国际民商事领域司法合作影响深远。 中国代表团团长、驻荷兰大使徐宏成功当选外交
发布时间:2019.0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