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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互联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8)京0491民初239号 原告:北京菲林律师事务所,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东里1号莱锦文化创意产业园B区209。 负责人:李文,主任。 委托诉讼代理人:熊凌霄,北京菲林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10号百度大厦2层。 法定代表人:梁志祥,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望开雄,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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