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行政判决书 (2018)最高法行再26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克里斯蒂昂迪奥尔香料公司(PARFUMSCHRISTIANDIOR)。 授权代表人:路德维克·巴勒(LudovicBAYLE),该公司知识产权和打击仿冒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凤仙,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庞涛,律师。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共计1页,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