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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播影视剧截图的使用和保护
前段时间,电视剧《都挺好》热播,剧中折射出的一些社会现象引发了公众的广泛共鸣和讨论,屡次登上微博热搜。随之而来的是,这部电视剧的截图被广泛用于各种场景,尤其是在电商平台、微信公众号和微博上。此前热播的《延禧攻略》、《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东宫》等影视剧也概莫能外。这仿佛已经成为热播影视剧的标配“待遇”。从法律上看,他人的影视剧截图可否随便使用哪?如果不可以,对于截图应按照何种作品类型予以
发布时间:2019.05.30 -
能否随意使用影视作品的剧照、海报与截图?
小版:影视作品的剧照、海报与截图的著作权必然归属于制片人吗? 答主:剧照:通常是独立于影视作品摄制之外,结合影视作品主要情节与角色形象,通过对演员整体造型的设计与调整形成的摄影作品。 海报:主要整合了剧照、绘画、图形、色彩、文字等要素,形成兼具创造性与审美意义的平面造型艺术,通常被认为是美术作品。 截图:来源于影视作品本身,是对影视作品连贯画面的部分截取其并非独立的摄影作品,本质上属于影视作品的
发布时间:2019.04.19 -
影视截图的作品类型与保护 ——上海浦东法院判决蜜淘影业公司诉漫莎服饰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
裁判要旨 影视剧在本质上系由一组连续画面构成的电影或类电影作品。就影视剧及其每一帧画面而言,属于整体和部分的关系。因此,通过网络擅自使用影视截图的行为应在认定截图构成电影或类电影作品的前提下,再评价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并确定具体的责任承担。 案情介绍 原告:蜜淘影业公司 被告:漫莎服饰公司 原告蜜淘影业公司系电视剧《凉生,我们可不可以不忧伤》的出品方之一。该剧曾于2018年9月17日在湖南卫视金鹰
发布时间:2020.08.19 -
影视剧截图是摄影作品还是视听作品的一部分?
一、影视剧截图侵权引发争议 随着视频类文娱产业蓬勃发展,相关侵权行为也日益增长,比如将热门影视剧截图用作广告、包装、制作成表情包等等。然而,学理及实践中对影视剧截图的性质及相关侵权认定仍存在较大争议。存在争议的主要原因是,影视剧截图作为静态的截图在形式上符合摄影作品的特征,同时又是视听作品连续画面的具体构成部分,[1]因此其性质认定存在两种思路,其一是作为独立的摄影作品,[2]其二是作为既有视听
发布时间:2021.08.24 -
影视作品的截图是否可以单独作为摄影作品进行保护?
于影视作品之外单独作为作品进行保护是这类案件审理过程中需要考虑的问题,对此业内的关注和讨论相对较少,且存在分歧。故本文以影视作品(本文特指通过器材摄制的作品,不包括通过电脑画面、程序运行产生的类电影作品)的截图为例,故对此进行探讨。 一、分歧:两种不同观点 观点一:影视作品的截图属于影视作品的组成部分,并非独立的摄影作品 在《产科医生》作品评论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1]中,诉争侵权行为是被告在
发布时间:2020.07.30 -
判赔75万,全国首例涉微信截图生成软件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件
日前,南山法院审结了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诉深圳市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系列案。该系列案是全国首例认定开发、运营虚假微信截图生成软件构成著作权侵权和不正当竞争的案件。 【基本案情】 原告: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讯科技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讯计算机公司) 被告:深圳市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网络公司
发布时间:2020.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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