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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小白”商标无效案二审行政判决书
:陈利田,女,汉族,重庆市江津酒厂(集团)有限公司员工。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重庆江小白酒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陶石泉,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吴新华 上诉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简称商标评审委员会)、上诉人重庆市江津酒厂(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江津酒厂)因商标权无效宣告行政纠纷一案,不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17)京73行初1213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8年4月
发布时间:2019.04.01 -
“江小白”商标案缘何一波三折?
背景介绍:近日,随着最高人民法院(下称最高院)的一纸判决,历时7年的江小白商标案终于落下帷幕。该案历经商标异议、商标无效、一审、二审、再审行政诉讼等程序,案情几度出现反转,可谓跌宕起伏,一波三折,引发业界的广泛关注。本文邀请专家对“江小白”商标案法律问题、警示意义等进行解读,希望为企业维权提供借鉴和参考。 受访嘉宾 齐爱民 广西民族大学知识产权发展研究院院长、教授 崔红 罗思中国商标业务负责人
发布时间:2020.02.14 -
“江小白”商标争夺战火蔓延
所谓“人红是非多”,自从“江小白”这个品牌风靡市场后,围绕“江小白”系列商标的归属问题就爆发了一连串的纠纷。日前,“江小白”系列案件之“江记小白”商标权无效宣告行政诉讼案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开庭审理。这也是继此前的“江小白”“江大白”“小白江”之后,重庆江小白酒业有限公司(下称江小白公司)与重庆市江津酒厂(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江津酒厂)之间进入司法程序的第4起商标权属争议。 庭审中,双方代理人围绕
发布时间:2019.10.18 -
“江小白”商标再审案行政判决书
发布时间:2020.01.07 -
冷敷还是畅饮?“江小白”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今日开庭
“我是江小白,生活很简单。” 2012年,一款包装精美、文案精湛的白酒——江小白横空出世。紧接着,江小白以其拟人化品牌形象和颇富创意的营销方案为传统白酒行业打开了年轻消费市场。爆红之后,江小白公司发现,“江小白”的名字被他人作为了企业字号,并使用该企业名称经营面膜等商品,相关广告宣传活动中也使用了“江小白”商标。 今日下午,“江小白”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将在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迎来了一审开庭。 做
发布时间:2020.12.18 -
江小白诉东方优选不正当竞争
近日,重庆江小白酒业有限公司与东方甄选关联公司东方优选(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相关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新增开庭公告,原告为重庆江小白酒业有限公司,该案将于11月19日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据媒体报道,此前,东方甄选主播“天权”直播时说“江小白不是白酒”,之后江小白发布声明指其误导消费者和拉踩江小白品牌,并向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投诉。此后,天权与东方甄选先后道歉。但江小白不认可,认为道歉态度
发布时间:2024.09.13 -
最高院第28批指导案例162号| 江小白诉 国家知识产权局、江津酒厂商标权无效宣告行政纠纷案
重庆江小白酒业有限公司诉 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重庆市江津酒厂(集团) 有限公司商标权无效宣告行政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21年7月23日发布) 裁判要点 当事人双方同时签订了销售合同和定制产品销售合同,虽然存在经销关系,但诉争商标图样、产品设计等均由代理人一方提出,且定制产品销售合同明确约定被代理人未经代理人授权不得使用定制产品的产品概念、广告用语等,在被代理人没有
发布时间:2021.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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