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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苏某在未经商标所有人授权的情况下,组织生产假冒青岛沃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沃隆牌商标的“ 每日坚果”产品,并销售给邓某(已判决),销售金额共计61.8万余元。 2017年9月,湖南省娄底市公安局(下称娄底公安局)依法扣押了价值3万余元的假冒沃隆牌商标的包装袋、包装盒、二维码防伪标签及已包装好未销售的沃隆牌“每日坚果”等物。综上所述,被告人苏某红、苏某生产、销售假冒沃隆牌“每日坚果”,非法经营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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