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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京0101民初145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8年9月28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上诉人称 上诉人瞿晖上诉请求:一、撤销一审判决;二、依法改判《知妈堂孕期教育服务中心项目商业特许经营合同》(以下简称《特许经营合同》)中“不论何种原因,加盟费不予退还”的条款无效;三、解除《特许经营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四、知妈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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