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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累计授予林业植物新品种权913件
12月7日,记者从国家林业局获悉,国家林业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规定,新授予一批林业植物新品种权。截至目前,国家林业局林业植物新品种权累计授权总数达913件。 据介绍,经国家林业局审查,有86件植物新品种权申请符合授权条件,授予植物新品种权,并颁发《植物新品种权证书》。其中包括中国科学院华南植物园提交申请的“中科紫金1
发布时间:2015.12.10 -
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利能否认定为侵犯专利权?
【案情简介】 2000年5月1日,由山东省莱州市农业科学院(以下简称莱州市农科院)自行培育的“登海9号”玉米杂交种被农业部授予植物新品种权,品种权号为CNA19990061.2。2001年1月15日,农科院将“登海9号”玉米杂交种品种权转让给了山东省登海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登海种业),该变更申请已在2001年第2期《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公报》中予以公告,并于2001年4月6日缴纳了品种权维持年费
发布时间:2014.04.02 -
“郑麦366”品种权惹争议
原标题:种子未授权,不能随意卖? 围绕小麦品种“郑麦366”品种权问题,引发了一起涉及多家企业的植物新品种权纠纷。近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陕西高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西安博农种业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博农公司)起诉渭南博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博杰公司)、富平县创征家庭农场(下称创征农场)、富平县留古程郑福战粮行(下称福战粮行)、临渭区永义农资经营部(下称永义经营部)四被告侵犯植物新品种权上诉案
发布时间:2019.02.25 -
最高院改判案例▕ 植物新品种权纠纷
2016年6月27日,丰和有限公司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为夏天。 2018年7月20日,华梅公司获国家农业农村部颁发《植物新品种权证书》,取得“华梅105”植物新品种权。 2019年11月,王富经营的绿野公司向夏天购买种子2100袋,价值315000元。 2019年11月,甘肃省武威市中信公证处出具两份公证书记载:华梅公司向甘肃省武威市中信公证处申请保全证据公证。2019年11月3日,公证处公证员
发布时间:2022.02.22 -
保护植物新品种权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合法经营权相辅相成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对一起侵害植物新品种权上诉案作出终审判决,认定不构成“私人非商业性使用”的种植无性繁殖品种繁殖材料的行为,属于生产繁殖授权品种繁殖材料的侵权行为,同时指出依法保护植物新品种权与保障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合法经营及其经营权益相辅相成,只有尊重种业知识产权,才能促进种业科技自立自强,为乡村振兴提供持续动力。 扬州杨氏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杨氏果业公司)于2014年11
发布时间:2023.03.30 -
“博Ⅲ优”植物新品种侵权纠纷案
新品种权纠纷一案,不服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一审法院)于2016年12月22日作出的(2012)南市民三初字第110号民事判决(简称一审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7年3月8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7年5月17日、6月2日适用普通程序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中正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苏道志、委托诉讼代理人唐**、李*,四被上诉人博白农科所、王腾金、刘振卓、中升公司共同委托
发布时间:2018.04.20 -
利用授权品种培育新品种后申请品种权等不构成侵权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审结了一起利用授权品种培育新品种后申请品种权及品种审定引发的侵权纠纷。 四川台沃种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台沃公司)一审诉称:清远市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清远农业推广中心)对“恒丰A”及“粤禾丝苗”不享有任何权利。 其未经同意而使用上述两品种作为父母本,组配出新的品种“恒丰优粤禾丝苗”系违法组配行为,就“恒丰优粤禾丝苗”提交的植物新品种权授权申请和品种
发布时间:2021.08.18 -
新西兰有关植物品种权的公众咨询即将举行
2019年7月至2019年9月,新西兰商业、创新和就业部(MBIE)就一份《方案文件》向公众征求意见,该文件包含了一些有关改革植物品种权(PVR)制度的建议。 2019年8月在惠灵顿举行的植物品种权会议还收到了一些反馈。 当前还有少量其他事项需要进一步考虑和咨询。MBIE打算就这些悬而未决的政策问题向公众征求意见,这些问题包括: 内阁2019年11月的决定所引发的《怀唐伊条约》合规问题。 与
发布时间:2020.08.18 -
欧洲农业组织敦促欧盟审核植物育种权条例
近期,欧洲种子部门中的主要参与者共同敦促欧盟委员会改善欧盟的知识产权法律和机制,并完善植物育种权法规。但是,有人担心这可能会对中小型农民产生负面影响。 2020年8月26日,欧洲农业组织Euroseeds、Plantum、CIOPORA和AIPH向欧盟委员会卫生与食品安全总局(DG SANTE)递交了一封信件,请求该机构审核《欧盟委员会第2100/94号关于欧盟植物品种权保护的条例》。 此前
发布时间:2020.09.25 -
最高院种业知产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四)| 四川绿丹至诚诉泸州泰丰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
四川绿丹至诚种业有限公司诉泸州泰丰种业有限公司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 二审:最高人民法院(2020)最高法知民终793号 一审: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川01民初1217号 【基本案情】 四川省绿丹种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农业大学农学院、宜宾市农业科学院联合选育的“宜香优2115”水稻于2012年12月24日通过农业部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并于2016年3月1日获得了植物新品种权
发布时间:2021.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