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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易使相关公众认为商品来源与军事机关有关联进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雄兵连”商标案二审有果 提及“雄兵连”,很多人会理解为“钢铁雄兵的连队”,那么能否将其作为商标注册使用呢?近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针对第22061555号“雄兵连”商标(下称诉争商标)所引发的商标驳回复审纠纷案作出的判决中,就这一问题给出了答案。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判决中指出,将“雄兵连”使用在玩具、游戏机等指定商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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