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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定罪难点
发回重审,最终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5年,罚金200万元。笔者作为此案的检察机关二审承办人,试分析侵犯商业秘密罪为何在刑事审判实务中如此难以认定,以期为企业的商业秘密保护与后续维权提供借鉴。 商业秘密的界定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三款以及《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第一条及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商业秘密是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
发布时间:2019.02.13 -
知网真的构成垄断了吗
色彩。如果真要分析知网的行为是否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至少需要进行下文所概述的相关市场界定、支配地位认定、收费行为是否具有反竞争效果等一系列经济分析。 一、相关市场界定——寻找可替代商品服务 对相关市场界定的一个常见误解是认为涉案商品或服务本身就可构成反垄断法意义上的相关市场。这不仅是一些分析评论文章容易犯的错误,少数执法机关在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执法中也会这样的错误。例如在2018年度
发布时间:2019.02.27 -
知识产权“热词”下的“冷思考”
在工作中还是生活中都严格要求自己习惯。这些年我国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相信大家有目共睹,于我而言,对知识产权基础理论的完善和前沿问题的研究就是责任和使命。现将近年来我所关注和研究的“作品”界定、商业秘密保护、商标抢注等问题的分析与总结分享给大家。 这两年,侵权案件不断发生,人们的著作权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愈加强烈,原创作品逐步得到相应的法律保护,但“作品”的界定范围似乎还有些模棱两可。去年,经过我对各类
发布时间:2019.02.11 -
“少年的你”在等一个抄袭界定标准
。 “这次事件归根结底还是讨论‘融梗’是否属于抄袭行为,即‘抄袭’的界定标准是什么。”知名编剧余飞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在无法判定原作品确实构成抄袭的情况下,讨论是否应“连坐”其衍生作品是“空口白话”。舆论激烈质疑、作者各有说辞、业界沉默观望,这样的事件大多不了了之。只有尽快建立起一个可以量化和界定的抄袭标准,才能让“空口白话”真的有说道。 网络小说抄袭界定待明确 早在电影上映之前,小说
发布时间:2019.11.12 -
新商标法“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注册”,该如何准确界定?
,其中,防御商标属于善意的不以使用为目的,而囤积、抢注商标等行为属于恶意的不以使用为目的。同样的,问题在于:作为主观条件的善意与恶意如何界定?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新商标法第四条的适用亟待进一步统一且明确的解释。 实际上,生活中也有耳熟能详的一句话:“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都是耍流氓”。这句话的逻辑与新法条颇为相似,如何判断一个男生是否以结婚为目的大概仅仅是一个自由心证的问题,目的可能随时间变化,且
发布时间:2019.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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