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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桥段”有何风险?
从琼瑶诉于正著作权侵权案,到《大帅府》权利人诉《少帅》著作权侵权案,近年来,在涉及影视剧的著作权纠纷中,如何对比桥段是否抄袭成为法院审理的焦点问题。 在很多著作权侵权案件的对比中,桥段通常被认为不是著作权人独创的内容,因此被认为不属于侵权对比的范围。对于一些热门的影视作品,经常有观众质疑:这不就是抄的某某电影的情节吗?对此,相关的制片方经常回应:你们不懂,这是我们向经典桥段“致敬”。那么
发布时间:2019.02.01 -
《邪恶催眠师》起诉《美人制造》抄袭
改编权、摄制权的主张不能成立。 桥段借鉴引发诉讼 周浩晖是悬疑推理小说《邪恶催眠师》作者,2014年2月,湖南卫视播放《美人制造》电视剧第29集、第30集,周浩晖认为,两集的剧情架构、人物设置、三个具体催眠桥段等与《邪恶催眠师》高度雷同,于正、周静对《邪恶催眠师》的人物设置、人物关系及故事情节进行了改编;芒果公司、东阳公司、海宁公司、于正工作室作为专业拍摄及制作单位,未尽合理注意义务而使用改编剧本,且共同
发布时间:2019.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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