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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 耿萍) 【弁言小序】 创造性“三步法”判断中“区别技术特征”“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以及“技术启示”的判断均应当基于对发明和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的整体考量,不能脱离技术方案对其中某一技术特征或手段进行单独考量,也不能忽略了整个技术方案对特征所起到的作用和效果进行认定。本文通过一个具体案例,介绍了整体考量在创造性“三步法”判断中的作用。 【理念阐述】 “三步法”是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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