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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种权侵权纠纷案 本案为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第17批指导性案例第92号,是甘肃省2014年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之一,涉及品种权侵权鉴定结论的解释与举证责任的转移问题。经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据《玉米品种鉴定DNA指纹方法NY/T1432-2007》,差异位点在两个以下的,应当综合其他因素进行判定,举证责任应由被诉侵权方富凯公司承担。富凯公司未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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