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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针对原告北京亿通达搬家有限公司(下称亿通达公司)诉被告北京五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五八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作出判决,判决五八公司消除影响并赔偿亿通达公司经济损失50万元及合理费用3000元。 亿通达公司诉称,其主营业务为搬家货运,五八公司在其运营的58同城网站中自营58搬家业务。双方订立协议约定亿通达公司缴纳推广费用,五八公司在58同城网站中为亿通达公司提供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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