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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济俩“华联”因“联华”商标起纷争,购进货物后再对外销售的行为是否属于替他人推销服务问题引激辩
超市作为主要的销售主体所提供的销售服务及相关服务,是否属于替他人推销服务?围绕这一问题,天津与济南两家名称均包含“华联”二字的企业产生了纠纷。 近日,双方纠纷有了新的进展。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开的其于11月13日作出的判决,法院认定天津华联新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下称天津华联)从事的是购进货物后再对外销售的零售行为,其所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第959561号“联华LIANHUA及图”商标(下称诉
发布时间:2018.11.30 -
销售自有商品与替他人推销类似服务的判断标准
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无印良品投资公司)、北京无印良品家居用品有限公司(下称无印良品家居公司)使用。两被告在其自营店铺及所开展的特许经营活动中使用中文简体和繁体“无印良品”商标作为其店招及店面装潢使用。原告主张,上述行为与其四个商标核定使用的替他人推销、特许经营的商业管理、商业管理辅助构成相同或类似服务,侵害了原告对该四个注册商标享有的专用权,请求判令两被告:1.立即停止商标侵权行为;2.向原告连带赔偿经济损失
发布时间:2024.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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