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
北 京 市 第 一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民 事 调 解 书 (2005)一中民终字第3466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反诉原告)苏州华汉电视节目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迟晨曦,董事长。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反诉被告)北京银汉广告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松霞,执行董事。 委托代理人徐新明,北京市铭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杨天胜,北京市铭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苏州华汉电视节目传播
共计1页,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