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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下称海淀法院)就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快手公司)起诉广州华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华多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PPAP”(时长36秒)和“这智商没谁了”(时长18秒)两条短视频(以下统称涉案视频)构成作品,华多公司侵犯了快手公司依法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分别判决华多公司赔偿快手公司经济损失各1万元及相应的合理开支。 快手公司系快手APP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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