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雒强 南京知识产权法庭 ◆◆基本案情◆◆ 原告卡地亚公司作为珠宝和钟表领域中的领导者,其“卡地亚蓝气球”腕表在中国市场具有极高的知名度,具有独特的装潢设计。被告夏某、郎度公司生产、销售了与原告“卡地亚蓝气球”特有装潢高度相似的手表,被告沃持公司在其天猫网店销售、许诺销售了该款手表。原告认为,以上三被告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对其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三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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