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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设计专利是否应当引入广义的新颖性宽限期
新颖性宽限期的规定是在先申请专利制度下,对申请人在申请日前公开其发明创造行为的一种救济措施,是现有技术/设计认定中的一种例外情形,其目的是给申请人在申请日前不得已的公开行为提供救济。世界各国法律规定的宽限期的适用范围有所不同,可以分为两种类型:广义新颖性宽限期和狭义新颖性宽限期。目前,美欧等国家和地区采用广义的新颖性宽限期,而我国采用的是狭义的宽限期,两者在公开的方式、时限等方面都存在差异。狭义
发布时间:2018.11.06 -
【十大案件】|评析“带图形用户界面的电脑”外观设计专利无效宣告请求系列案
GUI外观设计的对比判断及新颖性宽限期审查 该系列案涉及在对比判断中如何考虑硬件装置和GUI二者对整体视觉效果的影响权重,GUI和硬件装置组合设计如何对比判断,GUI交互方式、动态效果如何考虑,如何以GUI一般消费者的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并结合相关GUI现有设计状况整体观察、综合判断得出结论,同时涉及GUI保护范围的认定。 此外,该系列案还涉及不丧失新颖性宽限期的审查,特别是试用软件相关
发布时间:2019.06.28 -
浅析专利无效程序中不丧失新颖性宽限期主张的举证问题
摘要 随着科技创新的快速发展,创新主体在创新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发明创造在申请日前提前公开的问题。针对此情形,新颖性宽限期制度救济作用的重要性日益显现。为了更好地理解该制度,本文从典型案例出发,对专利无效程序中新颖性宽限期的举证问题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剖析,以期为日后的审查工作提供借鉴。 关键字 新颖性宽限期 无效程序 举证 引言 世界上主要国家的专利申请均采用先申请制,因此申请日对一项专利而言具有
发布时间:2025.02.11 -
发明创造相对于“抵触申请”是否可享有不丧失新颖性的宽限期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无效请求人李某(下称请求人)与专利权人苹某公司(下称专利权人)之间的耳机专利无效宣告请求案(下称涉案专利)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本决定针对“在涉案专利申请日前六个月内申请,且在申请日后公开”的专利申请是否属于不丧失新颖性的宽限期的情形进行了深入分析。 本案涉及202030075816.7号外观设计专利。本案中请求人提交的证据1为中国外观设计专利文献,其申请日在涉案专利
发布时间:2025.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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