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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安安防守住“米家MIKA”商标
作为“米家MIKA”智能产品的经营者,杭州联安安防工程有限公司(下称联安安防)注册在网络通讯设备、摄像机、报警器等商品上的一件“米家MIKA”商标,被指构成连续3年不使用造成商标资源和社会成本浪费,遭遇河北省石家庄市自然人陈某提出撤销申请。 根据10月18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开的判决显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联安安防提交的证据可以证明诉争商标于2013年2月18日至2016年2月17日期
发布时间:2018.11.06 -
小米被指“鸠占鹊巢”,一审判赔1200万元
因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小米通讯公司)、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小米科技公司)等未经许可,擅自使用自己享有的“MIKA米家”商标,杭州联安安防工程有限公司(下称联安公司)以商标侵权为由将上述两公司、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下称京东电子商务公司)等告上法庭。 近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杭州中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小米通讯公司、小米科技公司侵犯了联安公司第10054096
发布时间:2020.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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