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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崔军、王浩臣,被告委托诉讼代理人莫加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 原告宁德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请求判令:1.名称为“一种锂电池双面贴保护膜设备”(专利号:201620208112.0)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归宁德公司所有;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达特尔公司承担。事实与理由:一、关于原告。原告宁德公司成立于2008年,总部位于香港,是世界领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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