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利
-
商标
-
版权
-
商业秘密
-
反不正当竞争
-
植物新品种
-
地理标志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
技术合同
-
传统文化
律师动态
更多 >>知产速递
更多 >>审判动态
更多 >>案例聚焦
更多 >>法官视点
更多 >>裁判文书
更多 >>带有欺骗性
-
从公众认知角度判断标志是否带有欺骗性,并易造成误认
《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以下称误认条款)要求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标志,禁止作为商标使用。而该条款是以“公众认知”为判断标准,本文通过列举案例的方式为大家介绍几项判断标志是否带有欺骗性并易造成误认的参考因素。 基于公众认知,标志是否带有欺骗性 违反误认条款需要满足“带有欺骗性”及“易产生误认”两项要件。其中标志“带有欺骗性”是前提,要求标志对其指定
发布时间:2020.02.27 -
判断商标是否“带有欺骗性”的考量因素有哪些?
陕西网红小吃“毛笔酥”又称“妙笔生花”,一度卖到38元一支,吸引众多游客“打卡”。但2018年该小吃品牌运营方陕西古今长安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古今长安公司)提交的“毛笔酥”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后经行政诉讼程序最终被认定可以作为商标予以注册。该商标被驳回的原因,系被认定属于“带有欺骗性”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 据了解,2018年4月,古今长安公司向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下称原商标局
发布时间:2020.08.24 -
如何判断一件标志用作商标“带有欺骗性”?
自2013年8月启动首届“蓝月亮节”以来,广州蓝月亮实业有限公司(下称蓝月亮)已将其作为一年一度的大型盛会。然而,蓝月亮欲在教育、安排和组织会议等服务上申请注册“月亮节”商标,却被认为带有欺骗性而遭驳回。 近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了蓝月亮的诉讼请求,认定第20641569号“月亮节”商标(下称诉争商标)注册使用在教育、安排和组织会议等指定服务上,容易导致相关公众对服务的来源
发布时间:2018.09.21 -
蓝月亮公司申请注册“月亮节”商标遭驳回
近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月亮节”商标诉争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了蓝月亮公司的诉讼请求。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指出,我国商标法规定的“带有欺骗性”是指商标所使用的文字、图形等掩盖了该商标所使用的商品或服务在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或产地等方面的真实情况,使得公众对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情况产生错误的认识。诉争商标由汉字“月亮节”构成,包含“节”字,容易使人联想到与月亮有关的传统节日,如中秋节
发布时间:2018.09.25
共计1页,4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