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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优先权,带给申请人的是机遇还是困惑?
专利优先权制度允许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对于已经提出的专利申请,完善后提出后续申请,并要求第一次申请的申请日作为本次递交的优先权日。这种设置,使得专利申请人有较为充足的时间完善申请方案,意欲更为有利的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但由于对优先权制度的不同理解,乃至实践中认定时的不同规定,对申请人的合法利益构成了一定的冲击和影响,亟待司法实践中予以关注,下文以一件案例为例进行说明。 01.案情回顾 2012
发布时间:2018.09.11 -
优先权相关情况的考量和处理
TRIPs协定予以肯定。申请人在一个成员国提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或商标注册申请后,又在规定期限内就相同主题提出申请(包括向其他成员国),可以享有优先权。利用优先权原则可以达到补充和完善首次申请的目的。近些年来,随着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和专利申请量的增长,高质量、高价值专利的培育、挖掘与运用,申请人对于要求优先权更加重视,要求优先权的情况明显增多,针对优先权的审查也成为目前审查工作的一个热点和难点
发布时间:2023.10.17 -
关于优先权恢复、优先权要求的增加或者改正的指引
发布时间:2024.08.23 -
案例分析:优先权成立实质条件的判断原则
【弁言小序】 专利审查实践中,需要判断优先权是否成立的情况很少,故通常对与优先权相关问题的理解流于表面。且《专利审查指南》(下称《指南》)中“相同主题”的判断方法较抽象,举例亦有限,所以在审查中,判断在先申请与在后申请的不同表述是否属于“相同主题”较为困难。本文将结合一个真实案例,立足立法本意,探讨优先权成立的判断原则。 【理念阐述】 “优先权”一词,源自《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其本意是
发布时间:2019.11.11 -
谈专利申请相对于优先权文件的修改
优先权制度源于《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按照巴黎公约第四条的规定,已经在该联盟的一个国家正式提出申请专利、实用新型注册、外观设计注册或商标注册的任何人,或其权利继承人,在其他国家就相关内容再次提出申请时,可以自在先申请提出之日起12个月(对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申请)或6个月(对外观设计申请)内应享有优先权。 优先权的意义在于使得申请人有充裕的时间完善自己的申请,并有时间考虑自己还要在哪些国家再提
发布时间:2019.09.05 -
浅谈《专利法实施细则》涉及本国优先权规则变化及影响
2020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新《专利法》)引入了外观设计本国优先权制度,并对优先权文件副本提交期限的相关规定进行了适当调整。为在审查实践层面保障对新《专利法》的贯彻落实,《专利法实施细则》及《专利审查指南》也正处在修改过程中,目前已形成《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改建议(征求意见稿)》和《专利审查指南修改草案(再次征求意见稿)》。 本文将从《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改前后的对比以及修改目的
发布时间:2024.02.29 -
基于补充内容撰写的权利要求能否享有优先权?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 严佳琳 【弁言小序】 优先权原则作为《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基础之一,其基本目的是在一个有限的时期内,维护专利申请人为其发明获得国际间保护而努力的利益,从而减轻地域性原则的负面后果。专利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提交首次专利申请之后,在优先权期限之内向其他国家提交专利申请时,其说明书的内容与首次申请的说明书内容相比,往往不完全相同。在后申请作为单独的申请,应当允许
发布时间:2018.10.26 -
专利申请权转让和优先权转让的研究比较
随着涉及专利申请权和优先权转让的申请增多,转让带来的问题也越来越多。本文对申请权转让和优先权转让进行论证和分析,并从转让证明签章的要求、转让效力、受让主体的数量、公告和公布、费用、关系和地位、申请权转让是否包含优先权转让等几个方面,分析了申请权转让和优先权转让的区别和联系。 相关法律概念及分析 专利申请权 《专利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该条所称“专利申请权”,是指
发布时间:2022.06.20 -
优先权判断的典型应用
(作者:王蕊娜、王子光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北京中心) 【弁言小序】 优先权是申请人对抗他人就同一主题提出的另外一项申请的重要武器,申请人享有优先权意味着其发明创造自优先权日起就对他人的同一内容的发明创造产生了在先提交专利申请的效力。因此,对于在后申请能否享有在先申请的优先权的判断就会显得尤为重要。 【理念阐述】 对于如何判断在后申请是否能够享有在先申请
发布时间:2016.05.25 -
印度德里高等法院:延迟提交专利审查请求不可宽容
2018年2月,印度德里高等法院作出一项清晰且合理的判决,强调印度1970年《专利法》并没有规定可在申请日起4年后提交专利审查请求,并重申了其在2011年对新日铁诉印度联邦共合国一案的判决。 提交专利审查请求的法定期限 1970年《专利法》第11B条以及2003年《专利法细则》第24B条规定,专利申请审查请求必须在优先权日或申请日(以较早者为准)起4年内提交;否则申请不予审查并被视为由申请者主动
发布时间:2018.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