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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人认定中的“实质性特点”并不仅限于发明创造区别于现有技术的实质性特点
,发明人未包括郭某、周某峰。郭某、周某峰分别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确认郭某、周某峰为涉案专利的发明人。 一审法院认为,郭某、周某峰全流程参与了涉案专利的研发和试验,提出了涉案专利的技术构思、验证构思可行性的方案以及修改构思的方案等,对涉案专利的实质性特点作出了创造性贡献,应确认郭某、周某峰是涉案专利的发明人。此外,虽然开某公司与郭某、周某峰在研发涉案专利时未能就权益分配进行协商
发布时间:2024.08.29 -
德康威尔公司与安格锐公司专利权权属纠纷案民事判决书
很多,非常适于安装在狭小的空间内。 七、原、被告关于诉争专利证书记载的各发明人是否均对专利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意见陈述 (一)被告主张,温远强对诉争专利的实质性特点作出了创造性贡献,但是温远强对争议专利从构思到提出具体技术方案,主要是参考国外公开的四份专利文献(即被告证据5-8),特别是参考日本的JP特开2001-103725A该份专利文献所公开的技术方案,亦即诉争专利系温远强在参考国外
发布时间:2018.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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