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利
-
商标
-
版权
-
商业秘密
-
反不正当竞争
-
植物新品种
-
地理标志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
技术合同
-
传统文化
点击展开全部
律师动态
更多 >>知产速递
更多 >>审判动态
更多 >>案例聚焦
更多 >>法官视点
更多 >>裁判文书
更多 >>先商号权
-
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行政判决书
商标申请日前,李健强从未将“大塘烧鹅”字样作为商标使用,诉争商标依法获准注册,不构成2001年《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抢注情形,商标评审委员会关于海呐公司侵害李健强的在先商号权和在先商标权的认定错误。 三、李健强提供的证据中包含虚假材料,影响商标评审委员会及人民法院对案件关键事实的认定,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商标评审委员会在作出被诉裁定过程中存在程序违法情形。具体包括如下情形:1、商标
发布时间:2018.08.31 -
海蓝风暴VS海澜之家 究竟会不会混淆
实质影响。诉争商标的注册易引起相关公众的混淆,减弱驰名商标的显著性。 三、诉争商标侵害海澜之家的先商号权。 综上,被诉裁定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请求法院查明事实,判决撤销被诉裁定,并判令商评委重新作出裁定。 商评委辩称 被诉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作出程序合法,海澜之家的诉讼请求和理由不能成立,请求法院驳回海澜之家的诉讼请求。 庭审中,各方当事人围绕诉争商标“海蓝
发布时间:2018.08.06 -
“醒醒田螺”商标之争尘埃落定
认定广西南宁市醒醒田螺有限公司(下称醒醒田螺公司)在餐饮类服务上注册使用第9932392号“醒醒田螺及田螺图形”商标(下称诉争商标),损害了梧州市醒醒田螺店(下称醒醒田螺店)法定代表人彭某享有的在先商号权,而且系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彭某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至此,双方历时4年的商标纷争终于得以厘清,醒醒田螺公司最终未能扭转诉争商标在住所(旅馆、供膳寄宿处)、备办宴席、咖啡馆、餐馆、流动饮食
发布时间:2018.09.07
1
共计1页,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