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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耀药业因不公平高价售药涉嫌垄断被罚2772万元
3月15日晚间,津药药业发布公告称,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认为,子公司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耀药业)滥用在中国卡莫司汀注射液市场的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销售卡莫司汀注射液,违反了修改前《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责令子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并处2019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二的罚款,共计约2772万元。 “现代反垄断法规中对于垄断行为的认定主要包括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作为一个
发布时间:2023.03.17 -
国企反垄断第一案:药企收取不公平高价被罚没4.62亿元
12月18日消息,上海医药(601607.SH;02607.HK)公告,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上药第一生化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一生化”)收到上海市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上海市监局认为, 第一生化实施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注射用硫酸多黏菌B的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从事下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一)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
发布时间:2023.12.18 -
知网产品的价格政策是否构成“不公平高价”
一、问题的提出 近日,因某位演员的学术不端事件,让中国知网学术数据库陷入舆论风波之中。不少人,尤其是不少学者纷纷发文,指责中国知网对学术数据库的定价过高。甚至还有不少网友查询到中国知网母公司公布的财务数据,指出中国知网在2018年上半年营收超过5亿元,毛利率高达58.83%。由此认为中国知网违反了《反垄断法》,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针对这些观点,笔者就反垄断法意义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不公平高价
发布时间:2019.03.20 -
引诱违约行为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评价
不正当性和可责难性。与经营者主动实施引诱违约行为不同的是,若第三人自己选择违约后,再与该行业其他经营者缔约,则其他经营者与违约第三人签订合同的行为并不具有不正当性和可责难性。 最后,存在引诱违约行为。引诱违约中的“引诱”,包括金钱引诱、实物引诱、精神引诱、美色引诱和其他利益引诱,其中最常见的是高价的金钱引诱,具体表现为:经营者为第三人承担高额违约金或者以明显高于原合同标的额的不公平的高价与第三人重新订立合同
发布时间:2018.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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