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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别的设计要点。而被诉侵权设计采取的是完全对称的弧度设计,这也是被诉侵权设计与涉案专利设计的明显区别之一。虽然被诉侵权设计与涉案专利设计在手机形状、四角圆弧过渡、大屏幕、屏幕浮于基体表面等设计特征上存在相同之处,但二者的区别特征更为显著,且对整体视觉效果的影响更大。因此,被诉侵权设计与涉案专利设计相比在整体视觉效果上具有实质性差异,与涉案专利设计不构成相同或相近似,未落入涉案专利设计的保护范围。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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