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利
-
商标
-
版权
-
商业秘密
-
反不正当竞争
-
植物新品种
-
地理标志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
技术合同
-
传统文化
律师动态
更多 >>知产速递
更多 >>审判动态
更多 >>案例聚焦
更多 >>法官视点
更多 >>裁判文书
更多 >>玉米品种
-
“郑58”植物新品种侵权纠纷案二审有果
,一是要从制度上着手,进一步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二是加强行政和司法保护的有效联动。 玉米品种引发纠纷 德农公司和金博士公司均是我国知名的农作物种子企业。两家公司长达4年的纠纷源于一种名为“郑58”的玉米品种。 2000年5月12日,河南省荥阳市飞龙种子有限公司向原农业部提交了名为“郑58”(品种权号:CNA20000028.4)的植物新品种权申请,并于2002年1月获得授权。2008年12月,该植物
发布时间:2018.07.25 -
“彩甜糯6号”杂交玉米亲本植物新品种侵权案二审判决书
,举证责任分配错误。郑州华为种业公司不能合理解释被诉侵权玉米种子与“彩甜糯6号”为同一基因型杂交品种的事实,应该承担对其不利的相应后果。(二)原审法院退回鉴定资料、不予鉴定,存在错误。 金盛源公司辩称:原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恒彩公司的上诉请求及理由不能成立,坚持原审答辩意见。 郑州华为种业公司辩称:(一)恒彩公司通过公证程序购买的被诉侵权玉米种子不是郑州华为种业公司生产、销售的产品
发布时间:2024.09.19 -
“YA8201”玉米植物新品种侵权案二审判决书
起诉请求:1.判令金禾公司、瑞禾公司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品种名称为“金禾玉618”的玉米种子;2.判令金禾公司、瑞禾公司立即销毁品种名称为“金禾玉618”的玉米种子的繁殖材料“YA8201”;3.判令金禾公司、瑞禾公司立即向雅玉公司支付因其侵犯“YA8201”植物新品种权的惩罚性赔偿金1161420元(计算方式:30元/公斤×19357公斤×2倍,该公斤数量统计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25日);4.
发布时间:2024.09.19 -
“登海605”玉米植物新品种侵权案二审判决书
新品种权人,未经品种权人的许可,任何人不得为商业目的生产或销售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2020年12月,山东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调查人员了解到刘某和其实际控制经营的河南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经营销售疑似“登海605”的玉米种子。山东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初步确认刘某和河南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所生产、销售的为侵权品种后,向河南省漯河市临颍县公安局(以下简称临颍县公安局)食药犯罪侦查大队进行报案。2020年12月18
发布时间:2024.09.19 -
“裕丰303”玉米植物新品种侵权案二审判决书
种子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的立法宗旨。涉案“裕丰303”是联创公司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培育成功的玉米品种。吴鹏寿未经联创公司许可,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联创公司拥有品种权的玉米品种“裕丰303”的父、母亲本,并且未经联创公司许可而以商业目的进行大规模种植繁育,涉案面积高达207亩,严重侵害了联创公司的合法权益。涉案玉米种子虽然在联创公司举报后进行了转商处理,但是转商处理只是确认侵权和
发布时间:2024.09.19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17批指导性案例
指导案例92号 莱州市金海种业有限公司诉张掖市富凯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17年11月15日发布) 裁判要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玉米品种鉴定DNA指纹方法》NY/T1432-2007 检测及判定标准的规定,品种间差异位点数等于1,判定为近似品种;品种间差异位点数大于等于2,判定为不同品种。品种间差异位点数等于1,不足以
发布时间:2017.11.24
共计1页,6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