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利
-
商标
-
版权
-
商业秘密
-
反不正当竞争
-
植物新品种
-
地理标志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
技术合同
-
传统文化
律师动态
更多 >>知产速递
更多 >>审判动态
更多 >>案例聚焦
更多 >>法官视点
更多 >>裁判文书
更多 >>芳华
-
电影《芳华》被诉抄袭 冯小刚等四被告遭索赔300余万
在热播一年多后,电影《芳华》惹上了侵权官司,原告肖先生认为该电影抄袭自己的剧本《蓝姆伽的救赎》,将电影版权方及导演冯小刚告到法院索赔300余万元。在今日(4月11日)下午的庭审中,四被告的代理人表示,电影由同名小说改编而成,已经与原小说《芳华》作者严歌苓签订协议,有合法来源,要求驳回起诉。 原告称剧本托人邮件传给冯小刚 今日(4月11日)下午,冯小刚未到庭审现场。四被告分别为北京耀莱影视文化
发布时间:2019.04.12 -
权利用尽原则对植物品种权行使的限制
作者 | 陈芳华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该案涉及被告在原告独家许可销售区域内销售区域串货品种,能否适用权利用尽原则的问题。 对此,一、二审法院认为,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六条规定:“完成育种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授权品种,享有排他的独占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品种权所有人许可,不得为商业目的生产或者销售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不得为商业目的将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重复使用于生产另一品种的繁殖材料
发布时间:2017.08.03 -
权利用尽原则对植物品种权行使的限制
作者 | 陈芳华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该案涉及被告在原告独家许可销售区域内销售区域串货品种,能否适用权利用尽原则的问题。 对此,一、二审法院认为,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六条规定:“完成育种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授权品种,享有排他的独占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品种权所有人许可,不得为商业目的生产或者销售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不得为商业目的将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重复使用于生产另一品种的繁殖材料
发布时间:2017.08.03 -
电影《芳华》有没有抄袭?法院一审判决有果
2017年,电影《芳华》上映后,获得了票房和口碑的双丰收,并入选当年国内十大票房影片。然而,一年之后,这部颇受好评的影片却惹上了侵权官司。 因认为电影《芳华》抄袭了自己独创剧本《兰姆伽的救赎》(下称剧本《兰姆伽》)的框架结构,编剧肖某飚将《芳华》电影出品方北京耀莱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浙江东阳美拉传媒有限公司、华谊兄弟电影有限公司及导演冯小刚告上了法庭。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下称朝阳法院)于
发布时间:2021.01.26 -
称擅自提供《芳华》在线播放服务,爱奇艺起诉索赔200万
因认为明基电通有限公司和北京优朋普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其共同生产经营的“BenQ”数码投影机擅自提供《芳华》的在线播放服务,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将上述两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立即停止通过“BenQ”数码投影机提供《芳华》的在线播放服务,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共计200万元。 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诉称,原告经合法授权取得电影作品《芳华》独占专有的信息网络
发布时间:2018.07.18 -
热门电影《芳华》《西虹市首富》被接连起诉抄袭
2017年,电影《芳华》上映后,获得了票房和口碑的双丰收,并入选当年国内十大票房影片。然而,一年之后,这部颇受好评的影片却惹上了侵权官司。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下称朝阳法院)就电影《芳华》被诉著作权侵权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无独有偶,不久前,朝阳法院还对另一起涉及知名电影《西虹市首富》的著作权侵权案进行了公开审理。颇为巧合的是,两个案件的案情极为相似,原告方均为个人编剧,而被告方均为涉案电影
发布时间:2019.06.27
共计1页,6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