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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要求享受优先权的权利要求应当涉及与在先申请相同的主题,即该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应当清楚地记载于在先申请的文件中,如果该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不同于在先申请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中记载的技术方案,那么二者不属于相同主题,该权利要求不能享受在先申请的优先权。 专利复审委员会认为,优先权制度最初是为了方便专利申请人在不同国家和地区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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