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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许可过程中的利益分配问题探析
作者| 赖玉婷 华东政法大学 自2012年经仲裁裁决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广药集团)与香港鸿道(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鸿道集团)的两份商标许可补充协议无效后,被许可者鸿道集团在其“加多宝”产品上进行了大量广告宣传,由此引发了“加多宝”与“王老吉”之间的系列商标侵权纠纷、红罐包装装潢争夺及虚假广告不正当竞争纠纷。笔者以双方系列纠纷案件为切入点,分析商标许可合同的商誉分配问题以及商标许可
发布时间:2020.11.26 -
特许经营合同引发百万判赔案!
近年来,随着知识产权资源运用的市场化程度提升,特许经营日趋多见。如何处理此类纠纷,在品牌方和被许可方之间达成利益平衡,已成为业界关心的话题。近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审结了一起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上诉案,或对此类争议的解决有所裨益。 在该案中,广州木林森皮具鞋业有限公司(一审原告,反诉被告,下称木林森公司)系知名品牌“木林森”(该品牌所属公司为案外人福建石狮福盛鞋业有限公司)的商标使用被许可人,何某林
发布时间:2019.11.11 -
商标许可合同到期后包装装潢权益的保护问题
作者:刁舜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一、问题的提出 在商标许可合同履行期间,被许可人设计了包装装潢并与商标标识结合后投入市场使用,但却无相关的合同对包装装潢权益的归属进行约定,在商标许可合同到期后,谁享有包装装潢的权益?在商标标识与包装装潢已经融为一体的情况下,是为了避免使消费者混淆将包装装潢的权益判归商标许可人?还是在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和尊重消费者认知并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包装装潢可由之前的
发布时间:2018.05.25 -
“独家经销商”不属于商标法意义上的利害关系人
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商标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本案中,被告商标评审委员会及第三人(无效请求人)特威盾公司主张,特威盾公司为SILVELOX S.
发布时间:2018.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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