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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是真正意义上的作品吗?能否纳入版权法的保护范围?业界观点至今未达成广泛一致。 我国《著作权法》将享有著作权的主体限定为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机器不是人,因此无法获得版权。”张军平说。 对此,王迁持同样观点。他认为,人工智能生成内容不属于《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一方面,机器不可能因著作权法而受到鼓励,产生创作的动力,因此保护由机器生成的内容不符合著作权法的目的。另一方面,人工智能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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