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利
-
商标
-
版权
-
商业秘密
-
反不正当竞争
-
植物新品种
-
地理标志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
技术合同
-
传统文化
点击展开全部
律师动态
更多 >>知产速递
更多 >>审判动态
更多 >>案例聚焦
更多 >>法官视点
更多 >>裁判文书
更多 >>最惠国待遇
-
欧盟-日本贸易协定的知识产权章节限制改革
还没有足够的数据保护措施。企业整合、向上再分配以及数据保护不充分都可能单独或者共同对民主的可持续性产生负面的影响。 该贸易协定是欧盟唯一一个不需要欧盟国家议会批准的协定。欧盟委员会的目标是快速批准。欧洲理事会已经决定于2018年5月22日批准该协定。知识产权章节共有32页,以下只强调了其中主要的问题: 从其他协定中引进规则 该协定中的知识产权章节包括最惠国待遇条款(第14.5条),即可以从其他——之前
发布时间:2018.04.28 -
论“最惠国待遇条款”违反《反垄断法》的可能性——以网络带货直播为例
摘 要 《反垄断法》规制市场行为以竞争损害为前提。“最低价协议”涉及反垄断法领域中的“最惠国待遇条款”。经济学研究表明,买卖双方签订的“最惠国待遇条款”既可能产生促进竞争效果,又有可能产生反竞争效果。但需要注意的是,MFN产生反竞争效果的必要条件是实施者具有一定的市场势力。在市场主体不满足特定市场势力要求的情况下,即使达成并实施“最惠国待遇”条款,也不产生反竞争效果,因此不能认定为违反
发布时间:2023.12.08
1
共计1页,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