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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弹幕”文字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件。 原告上海幻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将“弹幕”(以下简称诉争商标)申请注册在第39类“商品包装和贮藏、旅行安排”等服务项目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决定(以下简称被诉决定),驳回原告注册申请。 原告上海幻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起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称:“弹幕”一词属于网络视频服务领域的常见词汇,注册在第39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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