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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鑫与深圳市懒人在线科技有限公司等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阅读器等可读取作品的设备中; 3.专有信息网络传播权及其转授权; 4.其它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非纸质方式; 5.乙方有权对授权内容进行汇编和改编……信息网络传播权,以及对其授权内容进行汇编和改编的权利。 汇编内容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归属乙方……乙方有权将上述权利转授给第三方以实现协议目的” 2014年,创策公司授权思变公司将涉案作品制成有声读物,并自行或再许可他方行使音频格式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发布时间:2018.04.09 -
苹果与亚马逊终止有声读物排他性协议 避免遭反垄断调查
北京时间1月20日消息,据《华尔街日报》网络版报道,在欧盟反垄断监管部门的施压下,亚马逊和苹果将终止一项有声读物供应和销售的全球排他性协议。 这项所谓的排他性协议要求苹果只能从亚马逊旗下Audible部门采购有声读物。同时,按照合同规定,Audible不得向苹果iTunes商店以外的任何数字平台供应有声读物。 在亚马逊和苹果作出这一承诺后,德国反垄断部门在周四停止了针对这项合同安排的正式
发布时间:2019.01.21 -
擅自使用小说有声读物被判侵权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原告唐某某与被告网乐互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网乐互联公司)侵犯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作出判决,判令网乐互联公司赔偿唐某某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4.7万余元。 唐某某向法院起诉称,其为小说《二把手》的作者,网乐互联公司为“听伴”网站的运营方,未经其许可,在“听伴”网站提供了小说《二把手》的有声读物,侵犯了其对小说《二把手》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庭审过程中,网乐
发布时间:2019.05.09 -
有声读物平台如何规避侵权风险?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结了爱奇艺公司诉天翼阅读公司侵犯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法院认为,该案中,被告未经许可,将原告享有著作权的综艺节目《奇葩说第三季》以音频形式提供给其平台用户,供用户在线收听及下载,侵犯了原告涉案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这起案件再次将有声读物平台著作权侵权责任问题引入公众视野。 当前,我国有声读物产业高速发展,经营模式不断创新,为网络用户利用碎片化时间获取知识带来很大
发布时间:2020.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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