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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发布通知,决定共同开展知识产权军民融合试点工作。 通知明确,双方将根据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总体部署和重点区域发展战略布局,结合地方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水平和军民融合发展对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的需求,选择若干军民融合产业集聚、创新成果多,以及知识产权引领作用和推动供需结构升级成效显著的地方,在省、市两级分批次开展知识产权军民融合试点工作。试点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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