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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伟君 同济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 本文所称的“知识产权产品”是指依据专利技术制造的专利产品,作品的复制件以及标有商标的商品。一般而言,经过专利权人、著作权人或商标权人许可而生产或制作的专利产品、作品复制件以及标有该商标的商品,使用者购买后使用该产品,并不需要取得权利人的授权。这是因为,一方面大多数知识产权都不享有控制他人使用知识产权产品的专有权利;另一方面,即便如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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