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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兰天空电视台申请屏蔽侵犯其版权的网站

日期:2017-12-13 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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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新西兰国内最大的付费电视服务提供商,天空电视台已经准备好一份要向新西兰高等法院递交的申请草案。天空电视台希望法院能够对部分互联网服务提供商(ISP)发出禁止令,从而要求上述ISP屏蔽掉那些包含涉嫌侵犯版权资料的网站。不过,如果该电视台想继续以此方式推进下去,那么其恐怕会面临诸多困难。

在上述申请草案中,天空电视台将新西兰国内最大的4家ISP同时列为被告,上述4家ISP分别是:Spark,Vodafone,Vocus以及2Degrees。而且,天空电视台还希望从法院获得相应的禁止令,从而要求这几家ISP在收到天空电视台通知后10日内就要彻底屏蔽掉全部侵权网站的统一资源定位器(URL)或者IP地址。

根据相关媒体的报道,天空电视台已经指控那些涉嫌侵权网站最初的设计思路便是要对各类媒体内容进行非法盗版。同时,天空电视台还指出已有“40多个国家”正在实施有关网站屏蔽的法律,而其也会在新西兰推进相关律法的落实。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虽然澳大利亚与英国的版权法与新西兰的版权法较为相似,但是与新西兰不同的是,上述网站屏蔽法规在澳大利亚和英国早已投入实施。

具体来讲,澳大利亚《1968年版权法》中的第115条A款已经明确指出版权所有人可以要求法院向那些为存在侵权(或者协助侵权)的“网络位置”提供访问路径的ISP发出禁止令。而且在一部分案件中,版权被许可人们早已充分利用上述第115条A款的规定来屏蔽掉不少网站,诸如,Torrentz、IsoHunt以及海盗湾(The Pirate Bay)。

而根据英国《1988年版权、外观设计与专利法》第97条A款的规定,如果ISP明知有人在利用其自身服务开展版权侵权行为,那么法院就可以对该ISP发出禁止令。对比澳大利亚的法规,虽然英国的上述法规并未明确允许开展网站屏蔽的行为,但是实际上其也能达到相同的效果。2011年,上述法规首次被用来获得用于屏蔽网站的禁止令。具体来讲,就是当时有几家电影工作室共同申请对英国电信公司(British Telecom)发出禁令并要求英国电信公司屏蔽掉侵权网站“Newzbin2”的访问路径。而且,无论是英国电信公司还是其他英国的ISP均没有对上述申请提出任何异议。

但是,新西兰目前则还未就网站屏蔽制定出具体的法规。天空电视台的申请主要是根据新西兰《1994年版权法》第92条B款的规定,或者是依靠法院的固有管辖权,而此举似乎是要复制英国的模式。

上述第92条B款就ISP在其用户侵犯版权时应该承担何种责任作出了规定,并因此与上述英国法规的第97条A款有一些相似之处。不过,该第92条B款的重点是在ISP遵守《1994年版权法》第122条a款至u款(即,有关“文件共享侵权行为”的三振出局法规)的情况下免除这些ISP的责任。

上述那些条款只是要求新西兰的ISP成为所谓的“中间人”。即,通过这些ISP,版权所有人可以向侵权用户发出警告与监测通知,并且最终将这些用户送到版权裁判所(copyright tribunal)参加听证会。迄今为止,人们只在有限的情况下使用了这些法规,而且自2015年起便再无采取任何具体措施。而其中的第92条B款(3)项也只是阐明了下列事项:整体来看,第92条B款大体上并未阻止版权所有人针对ISP寻求禁令救济。

而除了上述法规上的区别外,另外一个不同之处便在于:在英国,通常是版权所有人或者其代理人来开展屏蔽侵权网站的工作。而在本案中,新西兰天空电视台似乎仅仅是诸多版权内容的授权用户。

尽管天空电视台至少还是有取得成功的可能性,但是看起来其将要遭遇到大量难题。与英国的情况不同,新西兰的ISP们已经明确对“开展互联网审查”一事提出了反对意见。因此,人们应该会好奇天空电视台这份申请草案会在最终定稿时出现何种变化,以及有关各方在法庭上会如何进行交锋。

(编译自www.lexolog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