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专利局因审查质量降低被“要求改革”
现在欧洲专利界,主要被三个主线事件所笼罩:一是6月1日即将开始运行的欧洲统一专利法院(UPC);二是4月27日欧盟公布的SEP法规提案;三是去年由西门子等企业牵头发起的“行业专利质量章程IPQC”行动。
这三个事件看似孤立,实则有着紧密的联系。
所有的源头都指向即将运行的UPC,尤其是目前欧洲部分国家在国家法院阶段的禁令制度,在变成UPC后,其“杀伤力”将会大大增强。这一点有利于专利权人,不过如果运用不当,包括PAE的行为在欧洲兴起的话,将会对欧洲实体产业发展带来一定影响。
因此,无论是欧盟新SEP法规提案,还是西门子牵头要欧洲专利局(EPO)提高专利质量,都是在提前做一些预防性措施。希望尽量减少UPC实施后带来的直接影响,在法院颁布禁令之前设置缓冲带,或是减少低质量专利带来的诉讼风险。
与欧盟SEP新规可能要经历一个长期的“左右互搏”不同,对于EPO专利质量的改进,整体进展还是较快的。
对于“行业专利质量章程IPQC”行动,主要争议点在于,企业认为EPO给与专利审查员的审查时间太短了,这样会导致授权专利质量下降。为此,IPQC提出了全面检索、全面审查、用户反馈和培训审查员等四条改进质量的措施。
5月8日,企业和EPO进行了一次交流。
EPO官方社交媒体率先发布了一条动态,表示当天与行业专利质量宪章小组进行了一次富有成效的会议。EPO介绍了为了提高检索和审查质量而采取的一些具体措施。包括EPO负责人表示,“实质的质量是所做一切的核心”等表态。
能够看出,EPO还是比较偏官方一些。
EPO的官方表态
随后,事件发起人西门子的首席知识产权官Beat Weibel也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了当天会面的消息。与EPO偏官方的表态不同,Beat描述的内容更具体。他表示向EPO解释了为何聚集的企业对专利检索和质量发展表示出担忧,以及为何EPO应该认真的对待这些企业的担忧。
Beat Weibel的表态
他提到的最重要的一个原因,结合下图可以很清楚的看到,就是产业界对于专利申请的投入,与EPO在授予专利上的投入之间的差距正在拉大。
什么意思?
他以西门子为例,在图1中,表示自2011年以来,西门子在申请专利所花费的时间在逐年增加,增加了大约30%,也就是企业对于专利申请的质量投入是越来越高的。
但是,在图2中,可以看到,EPO在每个专利授权和审查员花费的平均时间上的投入却减少了50%。
因此,他认为这种发展显然对质量是不好的。
图1 西门子专利申请发展的投入
图2 EPO平均专利授权和审查员的时间(西门子)
对于这一图表所反映出的问题,业内人士也纷纷予以回应和支持:
“不幸的是,我不能说对所呈现图表感到惊讶。这却是事实”、“虽然这可能是一个不受欢迎的意见,但我担心EPO的招聘流程和潜在的问题,……”,前IBM员工认为。
“完全同意这些数字,它恰恰反映了我们在日常申请工作中留下的印象。一个数字也很有趣:EPO费用上涨与EPO处理个案的努力的图表”,一个欧洲代理所合伙人认为。
“将这些图表并排放置很好的说明了EPO对效率和生产力的驱动力与新申请项目的投入是如何相关的——只是相关性是相反的。真是大大出乎意料”,一位评论者认为。
至于未来EPO将要如何改进,将于5月25日召开的欧洲专利质量研讨会,双方将会就这一问题再次进行深入的、更大范围的探讨和交流。研讨会注册链接,后台回复“IPQC”。
可以猜测的一种折衷可能就是EPO放弃审查效率目标,不以消除积压为主要目的,给与专利审查员更多的审查时间。
实际上,对于增加专利审查的时间来提高专利质量,降低授权低质量专利的几率,在美国的呼声要远远高于欧洲。而且目前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的改革中就重点包括了对这一点的优化。
例如,去年美国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在致信USPTO就有关制药行业解决专利丛林问题所引发的药价过高时,其中一条就是为审查员提供充足的时间和资源。对此,USPTO在答复FDA的五点意见中,也再次确认了,USPTO要增加审查时间,尤其是在一些延续案上,并且给予专利审查员更多的培训和资源等。
不仅如此,在USPTO向社会征集的有关专利稳健性措施的意见中,绝大多数评论者都提到了要增加专利审查员的审查时间,提供更多的培训,只有这样,才能在专利审查时,保证审查的质量。
另外,像谷歌等大型科技公司也对USPTO提出类似意见,包括谷歌希望通过将专利文献和非专利文献平台合为一体,增加审查员的工作效率,从而增加专利审查质量。
反观中国专利局,正在一条自以为正确的道路上,在离着高质量的专利越来越远。
其中最关键的问题,还是欧美都关注的专利审查时间的问题。
因为欧美两大专利局都认为,缩短审限,减少专利审查时间,结果就是产生低质量专利,那么这个道理一定也会在中国适用的。因为在中国绝对不会可能出现审查时间越短,反而专利质量越高的道理。这是有违常识的。
但是,目前中国专利局在所谓的高价值专利和审限管理上,正是采用了这种不太可能存在的逻辑。
就是所谓的高价值专利的审限一压再压,发明专利平均审查周期一压再压。
今年1月,国家知识产权局新闻发布会上提到,高价值专利发明的审查周期已经提前1年压减到13个月,发明专利平均审查周期提前三个月压减到16.5个月。而2012年,这一数据是22.6个月。
其结论是,“为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这种与国际脱轨的做法和说法,实际上是与真正高质量专利相背的,目前来看,更像是用来应付不懂专利人的说辞。
中国目前没有出现大量压缩审查周期、快速授权而导致的一系列后续诉讼纠纷,主要是因为中国的诉讼环境还不支持像西方一样。一旦后续真正保护知识产权力度增强,这些被压缩了审限的授权专利,就必然会引发很多低质量的诉讼,究其根源,就是因为前端专利审查实际上并不是真正意义的高质量审查,而是“掩人耳目”式的为了完成某些目标的“假高质量审查”。
中国如果不及早解决这些隐藏的问题,继续与国际主流脱轨,继续以非专业的形式压缩审查周期,继续“掩耳盗铃式”的降低审查质量,最终遭到反噬的一定也会是中国的创新者,和创新者对中国专利制度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