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watch诉三星商标侵权胜诉
根据瑞士斯沃琪集团(Swatch Group)网站公示,该公司于英国伦敦赢得了一起与三星公司的商标侵权案。斯沃琪集团旗下有欧米茄Omega、天梭表Tissot、浪琴表Longines、Swatch等多个瑞士制表腕表品牌。
在这起商标侵权案中,斯沃琪集团起诉三星应用商店“Galaxy App Store”中可下载的应用程序“watch faces”,对旗下多个腕表品牌构成商标侵权。
珠宝行业媒体National Jeweler跟进报道称,自2015年10月起,该应用商店允许三星用户通过这一程序,购买和下载品牌腕表界面到智能手机和智能手表上。2019年1月,三星公司已经在斯沃琪集团的要求下在应用商店中移除这一应用程序。
斯沃琪集团在庭审中提供的对比图
2022年5月,斯沃琪集团在伦敦的初审判决中胜诉,三星公司被法官认定侵犯了斯沃琪集团旗下一些手表品牌的商标,包括欧米茄、宝珀Blancpain、天梭、浪琴、Swatch、Mido美度表等。之后,三星公司提起上诉,试图推翻这一裁决。
2023年12月15日,伦敦上诉法院完全驳回了三星公司的上诉请求,并维持上述原判。对此,三星方面暂未回应。
斯沃琪集团在媒体声明中表示,这个案例“将对互联网商标法产生重大影响。”
这尤其指的是该案件中,伦敦上诉法院对涉及到欧盟2000年颁布的《电子商务指令(e-Commerce Directive》”抗辩的处理。
三星在上诉中援引《电子商务指令》第14条的“知晓测试”辩护称,三星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为三星并没有侵权“使用”由第三方开发人员开发的这些腕表界面,只是在其应用程序商店中“托管”可下载的设计。
斯沃琪集团在庭审中提供的对比图
但伦敦上诉法院在裁决中认为,三星不能依赖“知晓测试“,因为“该测试指的是一个尽职的经济实体是否本应该参考已经知晓的事实或情况,做出非法判定。但通知和删除程序的存在本身并不能为其提供辩护。”
伦敦上诉法院还表示,三星之所以完全不能依赖“第14条”,是因为:“三星使用有争议的商标的行动是积极的,通过这些行动三星也对相关内容进行了分享和控制。它们(这些行动)并不仅仅是技术性的、自动的,以及未经了解或控制的被动(行为)。”
对此,斯沃琪集团方面表示,这项该判决“审视了数字时代一种新的商标侵权形式,以及三星Galaxy Store等在线应用程序供应商的责任。法院取得了正确的结果,保护了我们标志性的腕表品牌的独特性和价值。”
根据National Jeweler报道,斯沃琪集团于2019年2月在美国向三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美国关联公司提起了一项平行商标侵权诉讼。目前这起案件仍在审理中。
-
上一篇:
-
下一篇:
- 商标侵权案件违法经营额计算办法
- 非遗传统小吃“福粿”商标侵权案
- 古巴公司诉百加得的“哈瓦那俱乐部”商标侵权案被驳回
- 民生领域铁拳行动⑮打击商标侵权典型案例
- 1-800 Contacts关键词广告商标侵权案被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