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能达同意支付5600万美元的许可费担保
近日,海能达与摩托罗拉的诉讼纠纷有了新的进展。
9月4日,海能达发布了关于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海能达在公告中称:“近日,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美国伊利诺伊州法院通知,针对公司与MOTOROLA SOLUTIONS INC. (以下简称“摩托罗拉”)、摩托罗拉马来西亚公司之间的商业秘密及版权侵权诉讼案件一审判决(Judgement)后双方提交的关于许可费的支付方式及相关事宜作出听证会裁决。公司已按照一审法院要求以现金方式向法院监管的共管账户提供了许可费担保。本次许可费担保范围涵盖公司于2019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销售的涉诉产品,担保金额约5600万美元。”
根据外媒相关报道,海能达的这一决定应该是迫于其面临的全球禁令的压力。
8月26日,伊利诺伊北区联邦地区法院法官Martha Pacold在一份命令中裁定,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蔑视法庭,因为海能达未能向摩托罗拉支付4900万美元的专利许可费。Martha Pacold法官表示将下达禁令,禁止海能达在全球范围内任何地方销售其任何双向无线电产品,直到海能达将专利许可费转入担保账户。
Martha Pacold法官在命令中表示,海能达蔑视美国法院于2021年12月下达的关于专利许可费的命令,因为海能达尚未支付截至2022年7月到期的4900万美元的许可费。该许可费与海能达出售的DMR产品侵犯了摩托罗拉的商业秘密和版权相关。
根据这份命令,海能达也承认其未能支付4900万美元的专利许可费,符合判定藐视法庭罪四个标准中的其中三个标准。然而,海能达不同意其符合第四个标准,即未做出合理和勤勉的努力以支付法庭判决的赔偿。
海能达称,其与银行签订了限制性贷款协议,应优先偿还其银行债务。
但这一主张遭到了Martha Pacold法官的驳回。法官称,海能达的银行债务问题与该诉讼的相关性非常有限。
此外,针对海能达表示其没有能力支付许可费的观点,Martha Pacold法官表示,海能达拥有7亿美元的净资产,完全有能力支付全部专利许可费。海能达不能以在银行的限制性贷款协议为借口拒绝支付许可费。
Martha Pacold法官认为,与罚款及没收资产相比,下达全球禁令更有可能迫使海能达支付许可费及相关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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