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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质权登记办法(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10-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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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版权局日前就《著作权质权登记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为规范著作权出质行为、维护著作权交易秩序,根据相关法律,国家版权局对原《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办法》进行了修改,并更名为《著作权质权登记办法(征求意见稿)》。
  据了解,公众可以在5月15日之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1、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http://www.chinalaw.gov.cn),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部门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宣武区宣武门外大街40号国家版权局法规司(邮政编码:100052),并在信封上注明“著作权质权登记办法征求意见”字样。3、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xuwei@gapp.gov.cn。(新华社 记者 陈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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