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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抢地主”需赔偿!

发布时间:2025-04-15 来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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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地主”类型网游深受众多玩家喜爱然而游戏开发者发现精心创作的“斗地主”游戏玩法竟被他人抄袭这该怎么办?一起来看看这个案例!

案情简介

A公司于2017年2月完成《AA斗地主》游戏软件的开发创作,并于2020年9月上线运营《AA斗地主》游戏,系《AA斗地主》游戏的开发者和著作权人,B公司系该游戏在某品牌渠道的运营方。A公司经研发创作,于2021年7月上线“八宝牌”玩法,并于2021年8月更新版本,新增6种特殊和牌牌型。后A公司发现C公司发布运营的《CC斗地主》游戏中“七星牌”玩法对《AA斗地主》中的“八宝牌”玩法和特殊和牌牌型设计都进行了抄袭。A公司主张《CC斗地主》在抄袭后下载量和收入增加,抢占了《AA斗地主》的市场份额,对A公司创造的智力成果造成了严重侵权。A公司和B公司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C公司停止对《AA斗地主》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道歉并赔偿损失。

法院审理

本案系不正当竞争纠纷。涉案游戏中的“八宝牌”玩法不同于传统斗地主游戏,系扑克牌和麻将游戏的规则糅合。A公司从民间大量棋牌游戏规则中,进行排列组合,通过独特的游戏规则选择以及和牌的设计,最终形成由游戏开发者个性化选择、判断和编排的独创性智力劳动成果,因此“八宝牌”玩法基本规则及和牌牌型设计具有独创性。该独特的游戏规则设计,能够为A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在市场中形成竞争优势,应当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所保护的合法权益。而C公司运营的《CC斗地主》中的“七星牌”玩法,其游戏发布时间晚于《AA斗地主》上线时间,在游戏的基本规则上,双方除宝牌的点数及倍数不一致外,游戏的基本规则完全一致;和牌牌型除在个别和牌牌型名称以及倍数不一致外,两者基本一致,整体游戏规则存在实质性相似。C公司作为同类游戏竞争者,抄袭A公司游戏玩法规则,违反了游戏行业的商业道德,损害了A公司、B公司的竞争优势和利益,破坏了市场秩序,故构成不正当竞争。综上,法院判决C公司停止对A公司、B公司涉案游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100万元。该判决已生效。

法院说法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互联网的普及,斗地主、麻将等传统棋牌游戏的游戏规则也随之发展。游戏玩法虽不属于著作权保护范畴,但棋牌类游戏的游戏规则是游戏吸引受众的核心关键,是游戏开发者的核心资产。本案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厘清双方游戏玩法相似之处,认定被告公司对游戏玩法的“抄袭”行为构成窃取他人的智力劳动成果,严重违反了行业道德和诚信原则,依法予以严厉打击,保障市场竞争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法院提醒,游戏开发者应坚守法律底线,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尊重他人知识产权,杜绝抄袭、照搬他人智力成果,避免因侵权行为引发不必要纷争,共同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二条  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

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第十七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不正当竞争行为受到损害的经营者的赔偿数额,按照其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经营者恶意实施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经营者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六条、第九条规定,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权利人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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