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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明确AI模型结构和参数的可保护性

抖音诉B612

发布时间:2025-04-15 来源:AI知产时代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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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31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就“抖音公司诉亿睿科公司侵害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作出二审判决,该案明确了人工智能模型的结构和参数的可保护性,根据在案情形探索了一种基于竞争利益的保护路径,并对人工智能模型领域公认的商业道德、市场竞争秩序等重要考量因素的认定进行了阐述。本案二审判决作为全国首例保护AI模型结构和参数的生效判决,对未来AI模型的保护和类似案例的处理具有探索意义和示范意义。

基本案情与裁判结果

本案中抖音公司主张涉案变身漫画特效模型(包括结构与参数)系基于基础模型利用手绘师绘制的漫画数据与相对应的真人数据予以训练,并不断调整模型结构与参数获得,该模型被应用于抖音应用程序中的变身漫画特效功能,可以将用户实时拍摄的照片、视频转换为漫画风格。亿睿科公司运营的B612咔叽应用程序在后上线了具有相同功能的少女漫画特效。二者不仅在对同一张图片进行风格转换时生成高度近似的结果,还在结构、参数等方面存在高度的相似性。抖音公司据此主张亿睿科公司未经许可直接使用了其涉案变身漫画特效模型的结构和参数,构成侵权。抖音公司遂就亿睿科公司在B612咔叽安卓端和iOS端的应用程序中的侵权行为分别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经比对,双方模型在结构、卷积层数据、分辨率、激活函数等方面具备高度同一性。亿睿科公司未能提交其独立研发模型和与双方涉案模型存在实质性差异的证据。

法院判决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亿睿科公司通过使用与变身漫画特效高度相似的模型使少女漫画特效能够起到替代变身漫画特效的效果,损害了抖音公司竞争利益,构成不正当竞争,在两案中各判决亿睿科公司赔偿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60万元。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二审维持原判。二审判决特别指出,抖音公司在本案中主张受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保护的竞争利益为变身漫画特效的模型(原告在本案中主张的结构和参数)。根据在案证据可以认定抖音公司为研发变身漫画特效模型投入大量经营资源,且变身漫画特效的模型(结构和参数)为抖音公司取得了创新优势、经营收益和市场利益,应当构成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竞争利益。依据本案查明的事实,可以认定亿睿科公司未经许可直接使用了抖音公司变身漫画特效模型的结构和参数。被诉行为违背了人工智能模型领域公认的商业道德,并侵害了抖音公司的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竞争秩序并损害消费者长远利益,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在缺乏更为直接充分、可量化证据支持的情况下,一审判决基于在案事实及综合因素酌定的赔偿数额并无不当,应予支持。

裁判要旨

1.模型的结构和参数可以构成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竞争利益。

“抖音公司为研发变身漫画特效模型投入大量经营资源,变身漫画特效的成像效果也经历了不断优化的过程,而变身漫画特效模型经过数据训练和调校后的参数与结构,使得用户在使用抖音App时可生成与真人具有对应关系的动漫形象,为抖音公司取得了创新优势、经营收益和市场利益,变身漫画特效的模型(结构及参数)应当构成抖音公司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竞争利益。”

2.未经许可直接使用他人通过数据训练获得的模型结构和参数的行为违反了人工智能模型领域公认的商业道德,具有不正当性。

“从事人工智能模型研发经营的企业不得未经许可直接使用他人通过数据训练改进而来的模型结构和参数,此为人工智能模型领域公认的商业道德。”“亿睿科公司直接使用其他经营者付出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所形成的人工智能模型结构和参数,节省了绘制训练数据、模型训练的时间和投入,短时间内打破抖音公司通过手绘训练数据、算力所形成的竞争优势和技术壁垒,并在抖音公司特效上线后不久与其竞争流量和用户,其行为违反人工智能研发经营领域公认的商业道德,具有不正当性。”

3.未经许可直接使用他人通过数据训练改进而来的模型结构和参数的行为扰乱市场竞争秩序并损害消费者长远利益。

“被诉行为直接扭曲了变身漫画特效模型的正常供求机制,间接阻碍了抖音公司通过变身漫画特效模型获得竞争收益,收回创新投资,造成了该领域市场竞争秩序的混乱。如不进行规制,则无法恢复被扭曲的供求机制和创新机制,无法发挥正常的供求机制和创新机制作用。从长远看,如不对被诉行为进行规制,将使得通过训练数据的人工智能模型经营者不是寻求正当方式研发改进模型,而是通过被诉行为这种不当手段获取并商业化利用他人模型,导致市场激励机制失灵,扰乱了人工智能模型经营活动和健康有序的竞争秩序。此外,被诉行为如不被制止,会影响到数字技术创新企业的创新产品推出,影响消费者未来的选择空间,并最终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4.若存在接触原模型结构及参数的可能性,且无法对双方涉案模型在结构、参数等细节方面存在较高的相似程度作出合理解释,亦无法提出有效的模型研发合同或模型训练证据,可以认定被诉模型直接使用了原模型的结构及参数。

“双方涉案模型的结构、参数存在高度的相似性,整体网络结构、非相邻自网络之间的连接关系、相互连接的非相邻自网络的结构、卷积层层数、升采样次数位置均一致,且存在的少量差异对于网络结构、网络性能以及最终漫画效果的影响微小,从用户的整体感官角度可忽略不计,不足以否定双方涉案模型在技术实现方面具备高度同一性。亿睿科公司未对双方涉案模型在结构、参数等细节方面存在如此高的相似程度作出合理解释,亦未提出有效的模型研发合同和模型训练证据,且其所提供的自主研发证据无法看出与少女漫画特效模型的关联性,未能证明其模型和训练数据系来源于其自身的研发活动。因此可以认定亿睿科公司少女漫画特效模型直接使用了变身漫画特效模型的结构和参数。”

典型意义

本案的典型意义在于明确了人工智能模型结构和参数的可保护性,并根据在案情形探索了一种基于竞争利益的保护路径。在本案中,法院认可通过数据训练获得的模型结构和参数构成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竞争利益,并明确未经许可直接使用他人通过数据训练获得的模型结构和参数的行为违反了人工智能模型领域公认的商业道德。同时,该行为还扰乱市场竞争秩序并损害消费者长远利益,具有不正当性。由于被诉侵权人存在接触原模型结构和参数的可能性,且无法对双方涉案模型在结构、参数等细节方面存在较高的相似程度作出合理解释,亦无法提出有效的模型研发合同或模型训练证据,可以据此认定被诉模型直接使用了原模型的结构及参数。综上,法院认定未经许可直接使用他人通过数据训练获得的模型结构和参数的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

附件:二审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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