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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第六二六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有关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对陵川连翘、陵川潞党参、怀仁绿豆、舟山带鱼、夹沟香稻米、雷官板鸭、霍山断血流、会昌酱干、巨野大蒜、定陶玫瑰、武陵酒、阳西红心鸭蛋、柳城云片糕、屯昌香鸡、白庙血橙、瓮安黄粑、水城脆桃、镇远陈年道菜、印江苕粉、盘州头花蓼、水城黄精、永德诃子、巧家小碗红糖、禄劝板栗、江川大头鱼、伽师新梅等26个产品予以地理标志产品初步认定,现予公告。
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对上述初步认定的地理标志产品如有异议,可自公告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业务受理处(地理标志)。
邮政编码:100088。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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