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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2月10日晚间,天合光能披露公告称,公司分别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一阿特斯,被告二常熟阿特斯阳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共同赔偿因其对于公司两项发明专利的侵权行为给公司(原告)造成的损失6.07亿元、4.51亿元,共计10.58亿元,并承担案件涉及的维权合理支出及诉讼费用。
据悉,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创立于1997年,主要业务包括光伏产品、光伏系统、智慧能源三大板块。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成立,核心业务为晶硅光伏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常熟阿特斯阳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系阿特斯全资控股的子公司。作为全球光伏组件龙头,天合光能与阿特斯一直是行业内的竞争对手,也是光伏行业里最早崛起的一批企业。
公告显示,天合光能为涉案专利一“太阳能电池模块”、涉案专利二“太阳能电池及其制造方法”的合法专利权人。天合光能经比对分析,认为两被告共同实施的制造、许诺销售和销售的光伏组件等产品落入涉案专利一、涉案专利二的保护范围。两被告未经公司许可实施涉案专利一、涉案专利二,严重侵害了公司的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
天合光能表示,鉴于上述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因此尚不能预测该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
实际上,天合光能与阿特斯之间的专利纠纷已持续一段时间。2024年10月,天合光能便向美国特拉华州地方法院对阿特斯所属及关联公司(Canadian Solar USA Inc., Canadian Solar US Module Manufacturing Corporation and Recurrent Energy Development Holdings, LLC)正式发起专利侵权诉讼。
除此之外,2024年5月,天合光能向上海洋山海关提出申请,声称常熟阿特斯产品涉嫌侵犯其专利权,并申请海关对常熟阿特斯向欧洲出口的9个货柜部分型号的光伏组件产品进行扣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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