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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12月5日晚,高德红外(002414)公告称,公司作为原告,就浙江珏芯微电子有限公司(简称“珏芯公司”)、毛某某及公司6名前员工侵害公司商业秘密一案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请由被告向公司支付经济损失2亿元及公司为维权支付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鉴定费用等合理费用。
公告还称,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该案。同时公司申请了财产保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出具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扣押、冻结珏芯公司、毛某某及公司六名前员工名下的银行账户存款及理财产品、不动产等2亿元。
高德红外在公告中表示,被告中的6名前员工分别从事探测器材料、衬底、制冷机、芯片、封装的研发和制作等完整生产流程,在工作期间知悉并掌握了公司相关商业秘密,上述人员通过毛剑宏的招揽,从公司离职后携带公司的上述商业秘密成立了珏芯公司,使珏芯公司在完全不符合行业规律的时间内建成、投产相关生产线,并生产出与公司高度一致的产品。高德红外认为,上述行为构成了对公司商业秘密的侵害。
公告还表示,6名前员工的行为存在违反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法律要求及上述人员与公司签订的有关保密协议的约定,披露、使用和允许珏芯公司使用其所掌握的公司的商业秘密的行为;珏芯公司、毛剑宏明知上述违法行为,仍存在大肆非法使用公司商业秘密并获利的行为,以及珏芯公司对公司采取挖角以获取商业秘密的行为;上述被告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给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最保守估计为人民币2亿元。
对于此次诉讼,高德红外在公告中称,请求判令各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原告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禁止珏芯公司利用原告的商业秘密生产或销售一切相关产品、提供一切相关服务。同时,判令被告销毁利用原告的商业秘密生产的一切相关产品,判令被告销毁专用于侵害原告商业秘密的产品制造的模具和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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