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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知识产权法庭正式揭牌

发布时间:2024-11-26 来源: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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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呼和浩特知识产权法庭在呼和浩特市中院正式揭牌。揭牌仪式后举行了媒体见面会,介绍了呼和浩特知识产权法庭发展沿革、案件审理机制及人员配置情况。

1995年,呼和浩特市中院审理了全市首例知识产权案件。随着自治区经济转型升级的持续加快及呼包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设立,呼和浩特市作为自治区首府和呼包鄂城市圈核心城市,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并于2022年成功入选“首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2020年以来,呼和浩特市专利申请量、商标申请量等主要知识产权指标连续居全区之首。伴随自治区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与各类知识产权案件数量的大幅增长,在首府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法庭,有利于营造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助于推动产业创新发展,有益于整合优化专业化审判力量,为推进自治区、首府高质量发展提供精准司法服务和保障。

2024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同意呼和浩特市设立知识产权法庭,后经自治区编办研究批复,呼和浩特市中院以原有知识产权审判团队为基础组建专业化审判法庭,跨区域管辖自治区内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的权属、侵权纠纷及垄断纠纷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进一步扩大了首府作为全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核心区域的影响力,推动提升自治区及我市知识产权整体保护效能,对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司法水平和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大促进意义。

未来,呼和浩特市中院将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对创新的激励和保障作用,凝聚各方合力,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整体水平,助力搭建创造、运用、保护、管理与服务的全链条知识产权创新发展网络,同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教育,引导形成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氛围,着力构建“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知识产权司法工作新格局。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和自治区人大、政协、党委政法委、高院、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有关领导,呼和浩特市委、人大、政府、政协、检察院及相关单位领导,包头、鄂尔多斯、乌兰察布中院等政法单位领导,呼和浩特市高校、企业代表参加了揭牌仪式。

壹、呼和浩特市中院知识产权审判发展历程

截至2024年,呼和浩特市中院知识产权审判已走过近三十年的历程。

贰、知识产权法庭管辖案件范围

知识产权一审案件

·集中管辖内蒙古自治区辖区内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的权属、侵权纠纷及垄断纠纷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

·管辖呼和浩特市辖区内外观设计专利的权属及侵权纠纷、涉驰名商标认定的第一审民事、行政案件;

·管辖呼和浩特市辖区内标的额为100万元以上的其它知识产权纠纷第一审民事、行政案件;

·管辖呼和浩特市辖区内第一审知识产权刑事案件。

知识产权二审案件

当事人不服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裁定,依法可以提起上诉的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

叁、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

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的上诉程序不同于其他案件。针对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当事人不服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院作出的第一审判决、裁定,是直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呼和浩特市中院知识产权法庭一审上诉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案由,包括:

·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属民事和行政上诉案件;

·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侵权民事和行政上诉案件;

·重大、复杂的实用新型专利、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权属、侵权民事和行政上诉案件;

·垄断民事和行政上诉案件。

前款规定的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案件、管辖权争议案件,行为保全裁定申请复议,罚款、拘留决定申请复议,报请延长审限等案件。

除上述案件外,知识产权法庭审理的其他一审案件仍然是向自治区高院上诉。

肆、知识产权法庭建设情况

2024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同意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内设知识产权法庭。2024年6月,内蒙古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增设呼和浩特知识产权法庭。

2024年10月,呼和浩特市中院已基本完成知识产权法庭的人员调配、团队建设、业务交接等工作。知识产权法庭的新办公场所预计2025年年初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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